|  自2023年4月1日起,住建部發布的《建筑與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規范》將開始正式實施。本規范為強制性工程建設規范,全部條文必須嚴格執行,同時廢止了一大批現行工程建設標準相關強制性條文。從規范看,防水新規提升了防水年限、重新定義了防水等級、提高了防水材料耐久性能要求、增加了防水道數、規定了材料最小厚度,以此全面提升防水工程質量;具體看,與現行防水標準要求保修期5年相比,新規大幅提高防水設計年限,如屋面工程一律提升為不低于20年、室內工程不低于25年、地下工程不低于工程結構設計工作年限。 今年,隨著下游地產結構的改變,并伴隨此次新規的出臺將會加速作坊式、小型企業出清,市場格局優化明顯。未來,隨著行業集中度的增加,頭部防水企業將處于明顯優勢。 |